但是让黎元洪当上总统以后,麻烦的事情还没有结束,《约法》的问题仍然没有得到妥善解决。因为当时有两个《约法》,一个是公布于民国元年(1912年)的旧《约法》,一个是制定于民国三年(1914年)的新《约法》。在6月10日,西南军务院抚军长唐继尧曾通电提出四大条件,分别是恢复旧《约法》、解散旧政府、惩办帝制祸首、议决善后军事问题。西南军务院的通电发出以后,上海的唐绍仪、梁启超、伍廷芳等联名通电呼应,而国会议员谷钟秀、孙洪伊等在上海登报召集议员自行集会拥护新《约法》,新旧《约法》之争迅速在全国蔓延开。
(二)
6月22日,段祺瑞通电各省,在这封电文里,段祺瑞直言“半月以来,举国上下所龂龂致辩争者,《约法》而已”,但随后就开始陈述更改新《约法》的弊端,“……今日命令复之,明日命令废之,将等法律为何物?且甲氏命令复之,乙氏又何不可命令废之?可施之于约法者,又何不可施之于宪法?如是则元首每有更代,法律随为转移,人民将何所遵循乎?”这封电文洋洋洒洒有将近一千字,既没有什么拿得出手的理由,也没有什么义正词严的借口,通篇就是絮絮叨叨地表示现在修改《约法》很突然、民众不接受之类,根本就说服不了任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