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要多商议、少命令。研究工作时尽量采用协商的口吻,充分听取团队成员的意见。一般情况下,最好先让成员提出如何开展他负责的那部分工作的方案意见,在商议过程中以“支持”“补充”“强调”等方式将自己的意图融进去形成最后方案。这样在贯彻方案时成员的积极性会更高。
对于看法不一致的问题,若非迫不及待,不要强行拍板,宁可暂时放一放,进一步酝酿酝酿,下次再议。千万不要勉强成员去做力所不能及的事情,否则可能会贻误全局。
第四,要充分信任,大胆授权。团队管理者要相信成员已经具备较高的成熟度,能够独当一面,完全胜任自己的工作。因此,凡是成员职权范围内的事,平时不要过问得太细,更不要直接插手指挥,切忌未经通气就随意变更成员已做的工作安排。
这样做的好处是:一是表示对成员的尊重,有利于建立正常的工作秩序;二是可以激发成员的责任感和成就欲,有利于锻炼和提高成员的信心和能力;三是使自己摆脱了日常事务,可以集中精力去思考战略性的问题或处理那些别人无法代替的“例外”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