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胖啊,看一件东西买的值不值,不光是要看他多少钱,更重要的是要看它能带来多少收益。”晋凌拍拍他的肩膀,“有了这处兽场,我敢担保,你一直想做的仙甲生意,马上就可以布置开张了!”
什么?小胖子顿时精神大振。
第二百三十章 顾家的三成份子
由于远超出预期的总价,马瑞民生怕晋凌反悔,当即签订了一份总价两百万金元的分期付款契约。
事实上,马家也早做好了买家不可能一次性付清全款的准备,对于这种分期付款模式并不排斥,甚至早有心理准备。
契约规定,晋园在五年内总共要向马家交付两百万金元的购买费用,每年交付四十万金元。其中每年六月三十日、十二月三十一日,各交付二十万金元。本年度由于刚刚成交,首付二十万元在元月二十七日即今日交付,下一次是在十二月三十一日交付。
相比于两百万金元,二十万的数额就显得小了很多。通过晋园钱庄的筹集,钱款,在契约签订之时,第一批的二十枚面额各为一万金元的玉票,交到了马瑞民手中。
交易完成,马瑞民又将兽场一应的税赋票据、各类的相应的文书之类全部交给晋凌。然后晋凌在仙乡的草园居客栈分店摆下宴席,邀请马家相关人员赴宴,算是庆贺双方做成了这样一笔大生意。
马家与顾家一样,不管是在灵山仙乡,还是在晋华城,都具有一定的政治和经济实力。事实上,能够经营着价值一百多万金元兽场生意的人,背景都不简单。何况马瑞民手里的生意,远不止兽场一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