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有些电视机前的观众和参加有奖销售的顾客却心存疑虑,认为公证不过是个“幌子”和噱头。一位公证人员的话可能回应了公众的疑虑,“公证……是要监督活动主办方说的和做的是否一致。比如,根据公布的比赛规则、参赛的选手是否具有参赛资格、参赛选手的表演时间长短是否公平一致、评委的打分是否都按规则进行了计算等。至于评委的打分是否有偏向,选手和评委是否有幕后交易,就不属于公证的范畴了。”
“公证不等于公正”现象是存在的,公证并没有发挥全程监督的作用。2004年西安体彩假票案,尽管有公证人员在场,但是体彩中心某些人仍然偷梁换柱使用了涂改后的假彩票。2009武汉市5141名困难家庭市民参与124套经济适用房的公开摇号活动。在公证人员的现场公证下,人们惊奇地发现,摇中的124名幸运儿中出现罕见的六连号。据专家预测像这种连号事件发生概率仅为千万亿分之一,“六连号”事件的发生立即在社会各界引起轩然大波。
现场活动公证遭遇信任危机最重要的原因是目前我国的公证体制属于“申请公证”,而不是“强制公证”。举办一个大型社会活动需不需要请公证、申请哪一个环节的公证,没有强制措施,都由主办方自己说了算,很难保证整个活动的公平合理。比如某报评选“年度十大金曲”,由群众投票产生,公证员当场进行公证。在结果即将见报时,主办方提出更改评选结果,公证员不同意,最后以主办方增加“优秀奖”奖项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