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六
处世不宜与俗同①,亦不宜与俗异;作事不宜令人厌,亦不宜令人喜。
注 释
①俗:指一般人的做法。
译 文
人生在世,既不能与世俗同流合污,也不能自命清高;做人做事,既不能处处惹人讨厌,也不能曲意讨人欢心。
评 点
自然界适者生存的法则是残酷的,任何一种生物如果不能适应它所生存的环境,都会被自然界无情地淘汰。人类社会其实也是一样的道理,有的人为了生活得更好,就把自己的棱角彻底磨平了,对任何人都曲意逢迎,失去了自己的原则;有的人外圆内方,表面上不得罪人,避免和别人发生冲突,实际上仍然恪守自己的原则,这种人是真正的圆滑;还有的人依然故我,总是我行我素被现实弄得伤痕累累,却不知反省,这种人适应能力最差。在复杂的环境里,生存和发展是我们每一个人都要面对的问题。做哪一种人,会决定你要过哪一种生活,决定权在你手里。但不得不说的是,你可以拒绝过于圆滑,但千万不要棱角太过分明,适度地削弱一些棱角,会避免你受到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