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恩和乔布斯是街坊,大家都爱玩电脑,两人与另一朋友合作,制造微型电脑出售。这是又赚钱又好玩的生意,三个人十分投入,并且成功制造出“苹果一号”电脑。在筹备过程中,用了很多钱。这三位青年来自中下阶层家庭,根本没有什么资本可言,大家四处借贷,请求朋友帮忙,惠恩只筹得l/10的资本。不过,乔布斯没有怨言,仍成立了苹果电脑公司,惠恩也成为小股东,拥有l/10的股份。
“苹果一号”以660美元出售,原本以为只能卖出一二十台,岂料大受市场欢迎,总共售出150台,收入近10万美元,扣除成本及债项,赚了4.8万美元,惠恩只分得4800美元,但当时已是一笔丰厚的回报。不过,惠恩没有收到这笔红利,只是象征性地拿了500美元作为工资,甚至连那1/10的股份也不要,急于退出苹果电脑公司。
苹果电脑后来发展成超级企业,如果惠恩当年就算什么也不做,单单继续持有那l/10股权,今时今日,应该有8亿~10亿美元的身价。事实上,乔布斯的另一位搭档,也是凭股份成为亿万富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