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我看来,其中会伴有一定的风险,少爷。对一个完全不适应酒精的个体,要衡量这种刺激性饮料对他的影响,并不是易事。我目睹过酒精对鹦鹉的不幸作用。”
“鹦鹉?”
“我想到还没受雇于少爷的时候,此前的生活中有过这样一段经历。当时我在如今已经故去的布兰克斯特勋爵手下做事。勋爵养了一只鹦鹉,是他非常喜爱的宠物,一天,这只鸟儿显得无精打采,勋爵一片热心,希望鹦鹉恢复平日的活泼,于是给它喂了一块浸泡过八四年波特酒的种子香饼。这鸟儿很感激地吃进肚里,一副满足的样子。但是,几乎是刚吃完,它的行为就明显狂热起来。它先是咬了勋爵的拇指,然后唱了一段船夫曲,最后跌到笼子底下,两脚朝天,一动不动,如此持续了相当长一段时间。我提到这件事,只是想说——”
我瞄到了其中的错误,其实我一早就发现了。
“果丝不是鹦鹉。”
“的确,少爷,但是——”
“我认为,关于果丝究竟是什么这个问题,是应该彻底讨论并且澄清了。他似乎把自己当成雄水螈,而你好像又说他是鹦鹉。但事实真相是,他就是个简简单单、普普通通的废物,急需我们给他灌几盅。这事儿不用再提了,吉夫斯。我主意已定,要解决这个棘手的案子,办法只有一个,就是我刚才概述的那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