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院是起于唐、五代之间的。宋初,有所谓四大书院者,朝廷咸赐之额(曰白鹿,在庐山白鹿洞,为南唐升元中所建。曰石鼓,唐元和中衡州守李宽所建。曰应天,宋真宗时,府民曹诚所建。曰岳麓,宋开宝中,潭州守朱洞所建。此系据《通考》。《玉海》有嵩阳而无石鼓。嵩阳,在登封县大宝山下,五代时所建)。此外赐额、赐田、赐书的还很多。但书院并不靠朝廷的奖励和补助。书院之设,大概由(一)有道德学问者所提倡;(二)或为好学者的集合;(三)或则有力者所兴办。它是无所为而为之的,所以能够真正研究学问。而且真能跟着风气走。在理学盛行时代,则为讲学的中心;在考据之学盛行的时代,亦有许多从事于此的书院,即其确证。新旧两势力,最好是能互相调和。以官办的学校,代表较旧的、传统的学术;以私立的学校,代表较新的、方兴的学术,实在是最好的办法。
宋朝国势虽弱,然在文化上,不能说是没有进步的。文化既进步,自然觉得有多设学校的必要。元朝的立法,就受这风气的影响。元朝的国子监,本是蒙古、色目和汉人,都可以进的(蒙古人试法从宽,授官六品;色目人试法稍密,授官七品;汉人试法最密,授官从七品,则系阶级制度)。然在京师,又有蒙古国子学。诸路有蒙古字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