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方远微微一笑:“在BVI注册公司的原因是BVI对公司注册的要求简单,公司信息保密性强,但其透明度低,很难被大多数资本市场接受,而在开曼、百慕大注册的公司可以在美国、中国香港或许多其他国家或地区申请挂牌上市。”
“这个没有充分的说服力。我知道,在纳斯达克和纽交所上市的很多公司都在开曼群岛和百慕大注册。那中国人,比如刚才你假设的我们俩,为什么不直接在开曼或百慕大注册公司?这样就直接控制中国国内的企业了。”做投资的人就是喜欢较真儿,于岩具备投资人的基本素质了。
“呵呵,你这个问题very focus(问到点儿上了)。”秦方远借机表扬了一下于岩,右手打了个响指,看着她的眼睛,“在中国国内公司和开曼或百慕大公司中间加一家BVI-1公司,在重组过程中,BVI-1公司作为外商投资收购国内企业的主体,控股国内企业,而开曼或百慕大公司又百分之百拥有BVI-1公司的股权。如果以后上市公司有新的业务,可在开曼或百慕大公司下另设BVI公司,使从事不同业务的公司间彼此独立。同时,如果将来国内公司的具体经营发生变更等情况时,有BVI-1公司的缓冲作用,不至于影响上市公司的稳定性。另外,如果没有BVI-1公司,当VC及其他投资人出售开曼或百慕大公司的股份时,会造成国内公司股权结构的变更,可能涉及国内‘三资’企业的相关规定,须办理登记相关变更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