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化是市场力量的结果,我们不能为了城镇化而城镇化,不能为了城镇化而去消灭农村,城镇和农村不是对立的,在西方一些发达国家旅行,经常看到乡村和城市和谐共处,融为一体,而看不到它们相互之间的紧张关系,这是理想的状态。
总之,唯有城市与乡村都宜居,才可能释放出巨大的包容性和发展潜力。城镇化不是“去农村化”,城镇化要加大对农村的投入,以使农村在原有结构不变的情况下实现城乡一体化。
(三)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要统筹考虑
《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指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坚持遵循自然规律和城乡空间差异化发展原则,科学规划县域村镇体系,统筹安排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建设农民幸福生活的美好家园。”
中国农民要进城,但不可能都进城,更不可能都进大城市。因此,必须统筹考虑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必须发展中小城市和小城镇,为农村人建设幸福生活的美好家园。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促进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协调推进。城镇化要带动新农村建设,而不能取代新农村建设,搞所谓“去农村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