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是一个包含第二级道德规则范围的道德概念。因为“执行正义”的意思是“给每个人以其应得”,即:通过适当的行为——给予酬谢、偿债、判刑、执行惩罚,诸如此类,来恢复道德平衡。柏拉图在《理想国》中对道德的考察是无效的,因为他没有在正确与错误这些起码的概念与正义这一二级概念之间作出区分。
(己)社会伦理
到目前为止,我们只考虑了绝对道德。正如我们已经解释过的那样,道德观点具有形式条件和实质条件的特征。形式条件是:一个人除非他愿意把道德规则当作道德原则来看待,而不仅仅是当作掰手指的规则,也就是按原则行事,而不仅仅出于他自己或他所赞同的群体之有目的的行动,我们就不能说他已经采取了这种道德观点。其实质条件是:这些规则必须同样有利于每个人的善。这并不意味着它们必须有利于所有人类——过去的、现在的、将来的——共同善,因为这样的条件是不可能得到满足的。说某一规则是同样有利于每个人的善,并提出这一规则所需要的条件,其意思是可以通过建立这种说的标准得到清楚的说明的。就绝对道德而言,只有一个条件必须满足,即,这些规则应是“可逆性的”,也就是说,它们不仅仅有利于行为者的利益,而且至少不能使受行为者之行为影响的那些人受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