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刚一放亮,百姓们又从自家冒出头来瞧看大街上的动静,之后就三五成群地又聚在一起,有说有笑,不知在谈论什么。
“听说那家伙昨天被片了一天,还没死呢!”
“什么?还没死!他可真能熬啊,一般人撑不过半天,这都第二天了,还活着?”
“走,看看去!说不定也能买下二两肉呢?”
说罢,这些人就又涌向了菜市口。这里是几条街巷的交汇处,中间是一个近似于圆形的小广场。不一会的功夫,周围又聚结起上千号人。
他们不时叫好,还不时地感叹议论,活像在看什么人表演。
这小广场中间立着一根三米高的原木,乍一看上面像挂着一坨什么东西,那原木周围的地面上,像是之前被什么东西染过,经过雨水一浇,全变成了黑色。
那坨东西的身上还在往地上滴着什么,像是雨水,又不像。
太阳的光芒再次从云彩里照射过来,那黑坨坨的东西瞬间就显示出本来的形制。仔细一看,啊!原来是一个面目全非的人。
“刚才执刀手还给他灌了碗稀粥呢!他还真能撑。”
“就是应该让他尝尝千刀万剐的滋味,这个败类!”
人们一边议论一边骂道。
原来这里正在行刑,而且用的是大明朝刑法典章里最严重的一种刑罚,叫做凌迟之刑。
一般只有十恶不赦的人才会遭受此刑罚。
凌迟刑自古有之,但处刑方式很残忍,一般记述是说将人身上的肉一块块割下来。而历代行刑方法也有区别,一般是切八刀,先切头面,然后是手足,再是胸腹,再是枭首,最后肢解。到了大明朝,凌迟一般比较精细,大多数凌迟都超过千刀之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