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对国家的批判和对民主的维护
黑格尔认为,君主是国家合理性的存在论的证据。如果没有民众主权的观念,那么黑格尔的有所混乱就不足为奇了。问题的症结是不能削减的自相矛盾,是君主的君权还是人民的主权。马克思的选择是直截了当的:“民主能解决所有体制中难解的问题”,仅有民主能给予人们自由。因此,无论是共和制还是君主制,民主的概念在国家的政治领域中都意味着超越性。
正如不是宗教创造人,而是人创造宗教一样,不是国家制度创造人民,而是人民创造国家制度。在某种意义上,民主制对其他一切国家形式的关系,同基督教对其他一切宗教的关系是一样的。“基督教是卓越超绝的宗教,宗教的本质,作为特殊宗教的神化的人。民主制也是一样,它是一切国家制度的本质,作为特殊国家制度的社会化的人。它对其他形式的国家制度的关系,同类对自己的各个种的关系是一样的……民主制对其他一切国家形式的关系,就像对自己的旧约全书的关系一样。在民主制中,不是人为法律而存在,而是法律为人而存在;在这里法律是人的存在,而在其他国家形式中,人是法定的存在。民主制的基本特点就是这样。”[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