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通知是对《1月11日的通知》、《6月22日的通知》,再次强调和做出更细致的部署。
第一、二条,老调重弹,强调坚守岗位、遵守劳动纪律等等先前的命令。
接下来好几条,对轧钢厂这样的企业来讲,影响就大了。
‘三、各单位的行政经费、事业经费和企业管理费,自九月份起,除正常的工资部分以外,其余部分应当分别不同情况,比原定预算指标节约百分之二十左右,具体节约计划,由各单位自定。’
‘四、各单位一律不准自行招人,不准晋级加薪,不准乱发奖金、福利费和附加工资。’
‘除了在国家计划范围内新建投产的单位和**院特别批准的以外,各单位的工资总额一律不准超出今年八月的实际水平,只准减少,不准增加。如有增加的,银行一律不得支付。’
‘季节性的临时工、基本建设的民工,或者个别单位有特殊原因需要雇请临时工,必须经当地愅委会、***批准,银行才能支付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