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纸上写着,这是一种文化堕落,剽窃他人作品,那就是贼,是不要脸的小偷。
这下好了,谁看完报纸都会跟着骂一句——李玉玲这个女贼,不要脸,原作者找律师告的好,就该给这种不要脸的贼一点颜色瞧瞧!
这桩新闻早上登上了京市的报纸,中午的时候登上了京市的广播和电视。
仅仅一个早上,李玉玲这个名字也在京市传开了。
跟着一起传开的是李玉玲之前干过的别的事情。
比如,在原来的工作单位里欺负同事。
比如,杜撰子虚乌有的事情损害原作者的名誉,在原作者的学校里贴大字报。
等等诸如此类的小事也跟着一起传开了。
李玉玲本来就不是一个好脾气好相处的人,之前站着台柱子的身份没少给人气受,现在她一朝倒霉,那些受她欺负的,谁都要跟着踩上一脚解解恨。
当然,这些事情江芃芃是一概不知。
从孙瑾的食品厂出来以后,孙瑾开车送两人回了部队。
这还是秦蘅第一次来自己分到的小两房,走进去,这里的装修,处处透着江芃芃的小心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