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得更通俗一点就是,你已经把这种知识产权卖给了该公司,该公司已经用股份做代价取得了你的专利产权。换句话说,你已经不再拥有这些专利,这些专利已经属于该公司了。这时候,如果该公司与其他公司合并,它就有权按照这些专利重新评估的价格取得相应对价。
部分卖给某企业
同样是上面的例子,如果你并没有把专利权整体折价入股,而是把其中的技术使用权拿出来与公司合作,从而得到相应的股份或报酬,那么这时候的专利权人仍然是你,该公司只有该专利的使用权而没有所有权。你得到的这些股份和报酬,只表明是该专利使用权的对价。
这时候,如果该公司与其他公司合并,作为该项专利权所有人的你来说,依然可以行使这项权利,并再次从中获取报酬。原公司无权把这项专利当作公司资产参与并购,它虽然可以因为公司合并而取消你的股份,却不能把这项专利使用权拱手让给新公司。
出资入股
1.知识产权的入股比例
知识产权入股比例是指某项知识产权出资作价的金额在该公司注册资本中所占比例。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果该项知识产权属于“非高新技术”,入股比例不得超过20%;如果属于“高新技术”,则可以高于20%,但一般不超过35%(不过又规定,高新技术成果作价金额如果在500万元以上,经过国家科学技术部批准也是可以超过35%比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