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显仁眼睛亮了亮,接过话茬,道:“没错,如果这个契约是不符大旭律法的,那么,蔡柳氏不再履行,自然也是没有问题的!”
众人纷纷点头。
有人道:“确实是这个理,如果契约合法,不管内容是什么,签了就该遵守。但,既然不合法……那还有什么遵守的必要?”
“再说,蔡家与牛家儿媳签的这个契约,本来就很不公正!我只是听着内容,就觉得火大!”
“哪怕蔡家需要给孩子养济费,也不可能每个月给五两吧?”
五两,那是什么概念?
这不是等于在勒索吗!
其实,这个契约的“败笔”,就出在五两银子这里!
这个金额要是变成小于一两的数值,这个契约还是有效的!
五两,太大了!
违背了律法基于此事认定的“合理范围”,所以判定无效!
一个条款无效,那整个契约也就是无效的!
“牛李氏,你还有什么可说的?”柳舒琳冷淡地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