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手的正是绿衣。
听着对方的罪行,绿衣气极,又听这家伙居然还不知悔改,再也压不住怒火。
马存庸被这么打一下,也是受创不轻,但仍是有些不服的问道:
“为何打我?”
绿衣满是怒意的从桌案后走出来,问道:
“那你看我这脚,又该怎么说?”
马存庸闻言,看向绿衣的脚,发现乃是一双大脚,顿时瞪大眼睛,连连道:
“有违礼法,有违礼法!”
(注:封建制度中,官方没有明确规定女子必须缠足,相反,多有禁止缠足之条令发出,此处为痴人歪理,不足为凭。)
听到这话,绿衣愤怒不已,上前对着马存庸一阵殴打。
旁边阴差见此,小声对夜明道:
“大人,这里毕竟是公堂,绿衣姑娘这样做,怕是有些不妥。”
夜明闻言笑道:
“当着主官的面殴打犯人的确不妥,所以,本官决定——
背过身去。”
说着,转过身不看。
嘿嘿,只要我不看,自然就不算在主官面前行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