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的民生思想
改革开放初期,我国处于经济发展的初期阶段,经济发展程度较低,历史遗留问题(如贫困、经济结构不合理、思想落后等问题)仍然存在。因此,在这一时期我国民生问题的核心是生存问题,着力解决温饱,满足人民的基本物质生活需求。最基本的是教育、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环境等问题,改善民生的目标是让全体人民共享发展成果。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在开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道路过程中,将民生建设放在重要位置。邓小平同志强调: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贫穷不是社会主义,更不是共产主义。只有通过不断发展生产力,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才能最终消灭贫穷,也只有这样才真正符合社会主义的要求。要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就要在生产发展的基础上改善人民生活。他提出要坚持按劳分配原则,反对平均主义和防止两极分化,要保持国家稳定,维护世界和平,创造一个有利于民生改善的良好环境。在此基础之上,邓小平同志又针对如何建设民生工作、如何做好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工作提出“人民满意不满意、人民高兴不高兴、人民赞成不赞成,应当成为检验我们一切工作的标准”。除此之外,从“温饱型”“小康型”“比较富裕型”的“三步走”战略到“三个有利于”的提出,为当时实现拨乱反正、书写改革开放的大好篇章打下了坚实的现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