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次,又轮到亭长刘邦带领县里面该服徭役的百姓去参加始皇帝陵墓的工程建设。在此之前,刘邦曾经多次执行过类似的任务,算得上驾轻就熟,本来不应该有什么意外,但意外偏偏就发生了。
由于大家或经历,或目睹,或风闻了各地太多徭役致死、家破人亡的故事,服役的人也就不愿意白白去送死了。各人出发的时候本就不情愿,路上逃跑自然是肯定的,于是他们也顾不得平日的义气,一个接一个地在刘邦面前玩失踪,还没出沛县地头人就跑了不少。刘邦虽然没上过几天学,但基础算术题还是懂的。他掰开手指头一算,按这个速度,到了骊山工地恐怕也就剩他一个人了。
秦朝的法令对此类事情有明确的规定:应征者如果不按时报到或中途逃跑,被抓到就要笞五十;如果当时跑掉了,但在一年之内被抓到,那还要重罚。
这里要着重说明的是秦代的“笞”,打的可不是屁股,而是脊背。这五十笞下去,一般人怎么受得了。要是命不好再碰上个心狠手辣的衙役,哪怕你是金刚罗汉也得皮开肉绽,即便不死也会后悔这辈子投胎做了人。而秦法最大的特点之一是法律面前不论贵贱,一视同仁,当官的不见得就比百姓有更多特权。刘邦作为管理者这样去交差,估计也是小命难保的。
如果是我等寻常百姓碰到类似的事情,大概会在慌乱中六神无主,然而刘邦豁达、决绝的天性使得他能在关键时刻做出超乎常人的决定。他在丰邑西边停了下来,好酒好肉地款待了剩下的人。酒足饭饱之后,刘邦大手一挥,对大伙儿说:“现在的情况大家都看到了,你们走吧,我也该跑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