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 《平寇志》卷六。
[47] 《绥寇纪略》卷九。
[48] 崇祯十六年三月明郧阳抚治李乾德的奏疏中说:“盖因连年大旱,百姓逃亡,十存四五,仅留皮骨。而官府以粮饷紧急,尽力追呼;将领以虎狼牙爪,无端掳掠。小民痛恨,深入骨髓,汹汹思逞,已非一日。贼固明于此也,因其所恶,与之以好,假为不杀掳,不催科,较(校字,避明熹宗讳)士安民,种种愚弄,故所到之处,望风迎顺。”(《清代档案史料丛编》第六辑,第一一四页)
[49] 康熙二十四年《荆州府志》卷四〇,《备遗》。《平寇志》卷八记工科给事中彭琯的奏疏说:“往者逆贼犯楚,实由人心惑于‘三年免征,一人不杀’之伪示耳。”
[50] 李永茂:《枢垣初刻》,《襄阳再陷疏》。
[51] 《明清史料》乙编,第十本,第九六三页。
[52] 《枢垣初刻》,《襄阳再陷疏》。
[53] 宛指河南省南阳地区,叶即叶县。
[54] 《平寇志》卷六。
第九章 张献忠起义军进军湖广、江西
第一节 张献忠部转战豫皖
张献忠部义军攻克襄阳,是明末农民战争进入高潮的重要标志之一,但这个胜利是通过奇袭方式取得的,当时义军的实力仍然比较有限。因此,尽管在襄阳得手,但张献忠和罗汝才对西据郧阳、兴安一带的左良玉部官军还有所顾忌。他们抢在左部回援之前就渡过汉水向东转移了。崇祯十四年二月,起义军占领河南光州(今潢川县),四月间一度折入湖广,攻克了随州。不久又北上河南,攻南阳不下,转破信阳、泌阳。明廷急调左良玉部官军入豫追剿,张献忠则乘虚突至郧阳地区,七月间攻克郧西县。这时,罗汝才部留在河南,改同李自成军联合作战。张献忠部失去了一支有力的同盟军,力量顿形单薄。这年八月在河南信阳同左良玉部官军作战中,张献忠大败,部将沙黑战死,兵员、马匹损失甚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