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班级授课制
夸美纽斯用太阳以它的“光亮和温暖给予万物”而“不单独对付任何单个事物、动物或树木”做依据[82],提出班级授课制是必要的和可行的,并对此做了详细论证。
首先,夸美纽斯论述了班级授课的作用和重要性。他认为,班级授课是对师生产生激励作用、提高教学效率的有力手段。他说:
教师看到眼前的学生数目愈多,他对于工作的兴趣便愈大;教师自己愈是热忱,他的学生便愈会表现热心。同样,在学生方面,大群的伴侣不仅可以产生效用,而且也可以产生愉快(因为人人乐于在劳动的时候得到伴侣);因为他们可以互相激励,互相帮助。[83]
其次,他论述了班级授课的具体办法。他要求根据儿童年龄特点、知识水平,而将他们分成不同班级,作为教学的组织单元。每个班级有一个专用教室。在国语学校中,分别设6个班,学生逐步升入高一级的班中学习。在拉丁语学校中也有6个班级,从低到高,它们分别称为:文法班、自然哲学班、数学班、伦理学班、辩证术班、修辞学班。每个班级有一位教师,他同时面对全班所有的学生进行教学,或者说全班学生在教师指导下学习同样的功课。夸美纽斯在讨论班级授课时提到:一个教师同时教一百甚至几百个学生是可能乃至必要的(这一偏激主张显然与当时合格教师稀少有关)。为了使教学切实可行,他提议在班级内将学生分成十人一组,每组挑选一个承担管理职责的组长(即“十人长”)。“十人长”的职责是协助教师督促其他学生,管理学业;必要时,还可代替教师主持若干教学活动。夸美纽斯认为,采取上述做法的结果是:“(1)教师的工作可以减轻。(2)没有一个学生会被忽略。(3)学生会比以前更用心。(4)对一个学生所说的话会对全体学生同样有益。”[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