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具体说明这一点,我们要回到祈使句问题上去,因为祈使句提出了一个方法论上的困惑问题。祈使句尽管无法被“证明”,但是否存在某种至少可以“支持”它们的理由或论据呢?
这个问题并不困难。因为对于任何祈使句,我们都可以问道:“为什么?”这个“为什么”就是在要求一个理由。例如:如果我们要求某人把门关上,他问道:“为什么?”就可以得到这样的回答:“因为风太大”或者“嘈杂声音使人心烦意乱”,等等。又例如,如果某人被告知要努力工作,也许他会问道“为什么?”别人就会这样回答他:“你如果不努力工作,就会成为一个不幸的外行。”如果我们不是把“证明”的含义作无原则的扩展,就不能将这些理由称为“证明”。而且它们与祈使句也没有任何论证性或归纳性的联系。但显然,它们确实在支持着祈使句,它们“支持”或“确定”祈使句,“把祈使句建立在与事实具体联系的基础上”。由于它们仍能够消除阻碍人们接受该祈使句的怀疑和犹豫,所以是类似于证明的东西。
只有当祈使句被用于改变听者的态度或行为时,理由才能有效地支持祈使句。听者问“为什么”是因为他不知道是否应服从这一要求,他不愿意“别人怎么要求他”他就怎么做。支持性理由描述了祈使句寻求改变的情境或祈使句力图产生的新情境。如果这些事实揭示出新境遇将能满足听者更多的欲望,那么听者就不会再对是否服从祈使要求犹豫不决了。更一般地说,理由是通过改变下述信念来支持祈使句的,这种信念可以改变不愿服从的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