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这些理由是什么呢?为什么它们被如此有力如此广泛地运用于绝对的自我例外的判断中呢?我的答案基本上很简单,兹述如下。
当一个人有绝对的自我例外的态度时,正如我们所看到的,他只是喜欢为他自己保有某种特权或豁免,而不想把它们推广至别人,不管别人的天性和环境与他的多么相似。但是,人的天性就是这样,他绝不可能真的希望让别人来共享这种态度,也很少希望让别人支持他的这种态度。对他来说,有着强烈的以自我为中心的态度是一回事,而希望别人也有一个强烈的以他为中心的态度则是另一回事。因此,如果他想通过一个判断表达他的态度,并由此邀请别人来分享这个态度,那么他终将会遭到别人的拒绝,而且(通常)是遭到愤怒的拒绝。一个注定被如此拒绝的邀请无法实现其目的。说话者从中得不到任何东西,也许还会失去些什么。认识到这一点,一个原本打算作出这种判断的人就不敢贸然行事,他会隐而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