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在整个社会中必须被理解为各种福利的完全平等和该社会每一成员的负担的完全平等。
艾克主张,分配正义的各种公理全都可以解释为具有它们的目标,“尽最大可能重新恢复完全平等的状况”[48]。
人们有时候会有这样的说法,尽管平等主义者似乎承认平等的内在价值,但它实际上并非如此,没有平等主义者会相信有任何拉平的案例。[49]但是,这对某些平等主义者来说是真的,但对所有平等主义者来说不是真的。例如,艾克写道:
某些人突然交上好运,也许完全通过他或她自己的努力,这种案例怎么样?……附加的负担应当强加在这个人身上,以恢复公平和保卫正义吗?为什么……把某种附加的负担强加在某些人身上以恢复平等就不是正义的呢?严格讲来,答案就是它是正义……[50]
艾克承认,按照他的观点,用把负担强加在这个人身上的方法来拉平是正义的。他只相信,在这里应当把正义的主张搁在一边,就像效率或幸福的主张一样,它们是能够被搁在一边的。拉平的方法可以是一种好方法,或者说我们这样做有道德上的理由。同样,特姆金写道:
作为个人,我相信不平等是坏的。但我“真的”认为,在这个世界上,难道只有某些瞎子在某些方面处在比别人差的处境中吗?是的。这是否意味着我应该认为要是我们每个人都是瞎子就好了呢?不。不平等讲的完全不是这回事。[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