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性改善自然状态并因而获得人类德性的另一种可能是,理性将有益于整个社会,正如它反对利己主义的欲望一样。由是,在理性中似乎存在着一条有关选择的原则,该原则使得理性能够在自然状态的诸种力量中进行挑选。故而,大卫·休谟说道:“一个人如果只具有坏德,无论他表达了一个多么正确的理论,他都必须承认,该理论在实践上将是危险且有害的。为什么搜寻那些会将麻烦事到处传播的自然角落?为何把这种瘟疫般的麻烦事从其埋藏的坑里挖掘出来?”[19]
理性的功能是选择和肯定社会共同的欲望而反对较为利己的欲望。休谟写道:
如果可以将仁爱,无论多么微小的,灌溉到我们的心中,将人类友谊的火星、和平愿望的种子散入到我们那常年充斥着狡诈的狐性与阴险的蛇性之社会中的话,这显然并不荒谬,那么这对于我们当前的目标来说已经足够了。让我们假设人都有着这些善良的东西吧!即使它们是多么的微弱……贪婪、野心、虚荣以及所有在自私名义下鄙俗且不当的欲望,都被我们关于道德起源的理论所排除。这并不是这些欲望太过微弱,而是因为它们会误导我们的目的。[20]
必须注意的是,与古典传统相符合,那些在人们心中反社会的欲望源自(狐性的与蛇性的)自然本性,而不能归因于人独有的精神自由。此外,休谟对于通过教育来压制利己主义蔓延的可能性感到非常满意。他认为,虽然“我们自然而然地偏爱自己以及我们的朋友,但我们仍然能够学会从更为公正的行为中取得好处”[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