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所以这样想的原因很简单,人种问题。
很简单的一个道理。
最佳新秀,是由全美以及加拿大的新闻媒体与记者投票选出的,而这些媒体记者,绝大多数人都是白人或者黑人,几乎没有黄种人。
在这种情况下,林书豪相比格里芬天然的就存在着劣势。
格里芬属于黑白混血,无论是黑人还是白人都会乐意给他投一票。
这种事情无关实力,就好比华夏参与投票时,都会毫不犹豫的投给自家球星,也不会考虑双方实力究竟如何。
03年,刚加入联盟的姚明便能在全明星选票上战胜如日中天的奥尼尔,将大鲨鱼挤到全明星替补席上,靠的就是华夏人民庞大的群体。
然而最佳新秀的评选是没有华夏媒体参与的,投票自然而然会产生偏差性。
就像姚明在03年哪怕声势那么浩大,最终的最佳新秀还是被斯塔德迈尔夺走。
那一年姚明与斯塔德迈尔的数据几乎差不多,球队战绩也只是多输一场。
但斯塔德迈尔却明显获得了更多的选票。
林书豪虽然和姚明不同,是美籍华裔,但是实际上却并没有太大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