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权利理论
持有正义的主题由三个主要论点组成:第一点是持有的最初获得,或对无主物的获取。这包括下列问题:无主物如何可能变成被持有的;它们通过哪个或哪些过程可以变成被持有的;那些可以由这些过程变成被持有的事物,它们是在什么范围内由一个特殊过程变成被持有的,等等。我们将把围绕这一论点的复杂真理称作获取的正义原则(其内容我们暂不在此细述)。第二点涉及从一个人到另一个人的持有的转让。一个人可以通过什么过程把自己的持有转让给别人呢?一个人怎么能从一个持有者那里获得一种持有呢?在这一论题下引出了关于自愿交换、馈赠以及另一方面的欺诈的一般描述;并且谈到在一既定社会中固定化的特殊惯例。有关这一论点的复杂真理,我们将称为转让的正义原则。(我们将假设它也包括有关一个人怎样可以放弃一个持有,使它转入一种无人持有的状态的原则。)
如果世界是完全公正的,下列的归纳定义就将完全包括持有正义的领域:
1.一个符合获取的正义原则获得一个持有的人,对那个持有是有权利的。
2.一个符合转让的正义原则,从别的对持有拥有权利的人那里获得一个持有的人,对这个持有是有权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