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这里还不免要多解释几句。一位年轻的红迷朋友来跟我讨论,他说,中国那时候不是已经处在封建社会了吗?封建社会不是已经有别于奴隶社会了吗?封建社会里的被压迫者,固然跟封建主子有一定的人身依附关系,也存在卖儿卖女的事情,但是,应该不会有奴隶主完全控制奴隶生命的现象了呀?怎么会在封建社会里,还会有奴隶社会的景象呢?显然,他考虑问题,完全是从概念出发,是一种教条主义的思路。不错,从大的方面来说,清朝定鼎北京以后,承袭了明朝的社会结构,确实还是地主阶级和人身不完全受控的佃农,以及自耕农等属于大多数众生的存在状态;但是,满族自己,进关前和进关后,都有奴隶存在。曹雪芹家族,就是满族正白旗的包衣。包衣就是奴隶,尽管皇帝主子喜欢你的时候,可以让你做官享福,可是一旦治起罪来,那就比汉族犯官的命运更惨。汉族官员被治罪无非杀头或入狱,包衣被治罪,那就还可能被发配到边陲去给“披甲人”(守护边境的士兵)为奴。在康熙朝煊赫一时的苏州织造李煦(就是《红楼梦》书中贾母原型的亲哥哥)——光他留下的给康熙的奏折和康熙在那些奏折上的批示就构成颇厚的一本书,现在有铅印本,大家如有兴趣不妨找来看看——在康熙薨逝雍正继位后,立刻被抄家治罪,他的下场,就比杀头还惨。因为李家是世代包衣,这种生命主子是轻易不杀的,总要当作非人的奴隶耗尽其生命才觉得“合算”。雍正就把差不多已经七十岁的李煦发配到边陲去给“披甲人”(最基层的士兵,虽然地位卑贱,但毕竟是“人”)为奴,具体地点是打牲乌拉(现黑龙江布特拉旗),当时是极寒苦的地方。到了那里,脖子上还要拴上绳索,“狗蓄之”。曾在锦绣江南享受了几十年雅致生活,并曾几次接驾康熙,风光到不堪地步的李煦,老年竟是这样的下场!当然,他在那地方没多久也就一命呜呼了。因为李煦本身就是皇家的奴隶,因此他的所有家眷和奴仆也就都是奴隶。雍正把他抄家治罪后,将他的大部分家人奴仆赏给了去奉旨抄他家的官员,其余的押解到北京,在崇文门公开变卖。这就是在清朝那样一个大体是封建社会的政权下,依然保留着奴隶制度的复杂的社会景观。那么,在李煦,当然也包括曹寅,以及“真事隐”后,以“假语存”呈现在书中的四大家族那样的家庭的内部结构里,存在着奴隶主和人身完全没有自由的奴隶之间的阶级关系,我们也就可以理解了。第六十三回曾写道:“贾府二宅皆有先人当年所获之囚赐为奴隶,只不过令其饲养马匹,皆不堪大用。”奴隶二字明写。后面第七十四回,写抄拣大观园后,惜春不能容忍入画,让尤氏赶紧带出去“或打、或杀、或卖”,她为什么把“或卖”说在“或杀”后头?因为“或杀”可能还是非奴隶的“罪人”的待遇,但“或卖”,那就惨痛无比,属于非人的待遇了!再引用一次第四十五回赖嬷嬷的那句话:“你那里知道奴才两字是怎么写的!”这是具有清朝包衣世家身世的作者,才写得出的极沉痛极惨烈的喟叹。读《红楼梦》,一定要读懂这些地方,方解其中苦涩之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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