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内阁成立后,即着手制定永久宪法。制宪委员会经过3个月的工作,其间3次修改,最后定稿。12月10日,王宫里举行了一个盛大活动,这就是由国王主持的宪法颁赐盛典。此活动结束后,永久宪法即开始生效。永久宪法肯定“国王神圣不可侵犯”,国王兼任海陆空三军大元帅,国王有权解散议会,有权任命二分之一议员,有权宣布戒严、特赦,对外宣战和对外订约。此外还规定,若遇紧急事件不能及时召开议会时,国王可以颁行紧急法令,以应付时局,“其效力亦等于法律”。这样,政变成功之初制定的临时宪法中对国王权限的约束几乎全被取消,国王的许多特权在永久宪法中得到了恢复。
人民党的妥协退让政策,使内阁中以总理披耶玛奴巴功为首的保守势力一步步公开投向保皇派,而保皇派则加紧了反扑。1933年2月,披耶玛奴巴功内阁发布命令,禁止政府官员、公务员参加人民党,已参加者均需脱离。人民党的骨干力量在政变前后大都在军政界任职,这一禁令使人民党受到致命打击。形势向着人民党未曾预料的方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