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当然不认为染头发和当流氓之间有什么因果联系,我当时染发,仅仅是想从农村人变成城里人,只是这一步跨得不好,直接停留在两者之间。所以,与其说我染的是头发,不如说我想染的是一种身份。只是出来的颜色效果不好,落了个谁也不像。
经受过现代审美训练的人都会认为杀马特土,因为现代审美的核心就是简洁等于优雅,优雅等于美。
杀马特土,在于它繁复和不必要,与简洁背离。
专家说杀马特们打扮成杀马特,目的是要刻意挑战公众的审美神经,以获得话语权和存在感。我觉得这是对杀马特和杀马特们的双重高估。
人间的美有很多种,其中之一,必然是对美的向往。东施效颦被笑了几千年,我一直认为这对东施不公平。美不是终点,也没有终点。杀马特的出现,绝不是因为部分小镇青年刻意扮丑,而是因为他们在试图变美。杀马特装扮,是他们走向美的途中展露出来的一个姿态。
这个姿态或许别扭,也很可能不是美本身,但不可否认,它是一个追求美的仪式。杀马特很土,但这个追求美的仪式,不土。用抨击的方式对待杀马特,本质上是否定一部分人向上的努力。
另外,如果说西施是美的统称,那么现实生活中,那些象征美好生活的事物,比如品牌、身材、妆容,就是西施的一部分。通过付出成本来抵达完美生活的我们,都属于东施效颦。消费时代的本质,就是定义美,但会把美限制在可模仿的程度,以便供人追求。杀马特们追求的,也是一种被定义的时尚,只是,这是一种小镇青年唯一付得起成本去追求的时尚,也是小镇青年几乎唯一能想到的迅速获得身份认同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