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明用孟子“良知”那两个字来解释《大学》的“知”字。良知是“不学而能”的,即是主观的“是非之心”,欲诚其意者必先致其有是非之心的良知。这样一来,诚意与致知确能生出联络关系了。却是“致知字格物”那一句又解不通。若如旧说解格物为“穷至事物之理”,则主观的良知与事物之理又如何能有直接关系呢?欲对于此点得融会贯通,非先了解阳明的“心物合一论”不可。阳明说:
要知身心意知物是一件。问:“物在外,如何与身心意知是一件?”答:“耳目口鼻四肢,身也。非心安能视听言动。心欲视听言动,无耳目口鼻四肢亦不能。故无心则无身,无身则无心,但指其充塞处言之谓之身,指其主宰处言之谓之心,指心之发动处谓之意,指意之灵明处谓之知,指意之涉着处谓之物。只是一件,意未有悬空的,必着事物……(《传习录•陈惟睿记》)
又说:
身之主宰便是心,心之所发便是意,意之本体便是知,意之所在便是物。(《传习录•徐爱记》)
又说:
心者身之主也,而心之虚灵明觉,即所谓本然之良知也。其虚灵明觉之良知感应而动者谓之意,有知而后有意,无知则无意矣,知非意之本体乎?意之所用必有其物,物即事也。如意用于事亲即事亲为一物,意用于治国则治国为一物,意用于读书即读书为一物,意用于听讼则听讼为一物。凡意之所在,无有无物者……(《答顾东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