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凝聚起来就是性,性的主宰就是心,心的发动就是意,意的明觉就是知,知的感应就是物。所以,就物而言叫做格,就知而言叫做致,就意而言叫做诚,就心而言叫做正。正就是正这个,诚就是诚这个,致就是致这个,格就是格这个。这些都是所谓的穷理以尽性。天下没有性外的理,也没有性外的物。
学习之所以不明白,都是因为世上的儒者把理看作外在的,把物看作外在的,而不知道“义外”的说法。孟子曾经批判过这种观点,但现在的人还是陷入了这个误区而不自知。这难道不是因为有些相似而难以分辨吗?我们不得不仔细察觉啊。
您之所以对“格物”之说产生疑问,一定是因为您认为它是内在的而不是外在的;一定是因为您认为它只注重反观内省,而忽略了讲习讨论;一定是因为您认为它只关注纲领本原的简约,而忽略了详细的支条节目;一定是因为您认为它沉溺于枯槁虚寂的偏见,而不能完全应对事物和人情的变化。如果真是这样,那岂止是得罪了圣门和朱子?这是邪说欺骗百姓,背叛正道,扰乱正义,人人都可以诛杀他,更何况您这样正直的人呢?如果真是这样,世上稍微明白训诂、听过先哲绪论的人,都知道这是不对的,更何况您这样高明的人呢?
我所说的“格物”,把朱子的九条之说都包罗统括在其中了。但我的说法有要点,作用与朱子不同,正所谓毫厘之差。然而差之毫厘谬以千里,实际上就是从这里开始的,不能不仔细辨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