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是联省自治运动中唯一一个公布宪法并实行的省份,这与其所处的独特环境有关。湖南位处南北之间,一直是北洋系与西南系和孙中山革命党争夺的重点地区,在北军南进和南军北伐的压力之下,处于夹缝中的湖南提出联省自治主张,除了军阀自保的需要之外,也有省内各界抵御并缓解外来压力的客观要求。但湖南办理自治的成效远不及倡导者的预期,至于其他各省实行联省自治的情形,则更远不如湖南,除了轰轰烈烈的纸面文章之外,基本未能进入实践层面。
湖南率先提出自治主张后,西南各省纷起响应,以此与北洋系的“武力统一”相抗衡。1920年12月10日,四川刘湘等在重庆联名发出通电,声称“当政府未能实行统一办法以前而实行川人自治”。1921年1月8日,刘湘等又联名通电,重申四川完全自治。接着,贵州的卢焘于1921年1月28日宣布“自治”,并组织省宪会议。此后,云南、广西及东南诸省亦纷纷通电响应自治倡议,一时联省自治成为一股颇为强劲的政治潮流。1921年“援鄂”战争前后,赵恒惕还想以武汉为据点,召开各省联席会议,成立联治政府。8月中旬又通电全国,提议召开国民会议,讨论联省自治,只因援鄂的失败而未能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