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员工投诉的风险。员工可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得到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补缴尚未缴纳的社保费用,劳动仲裁委员会和法院一般会支持劳动者的请求。
第二,劳动部门行政处罚的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86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第三,工伤、医疗费承担的风险。即使劳动者确实是自愿放弃社会保险,用人单位仍不能豁免工伤、医疗费等赔偿责任。由于前期未能缴纳社会保险,劳动者发生重大工伤事故后,用人单位需承担的各种费用将更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