刀疤手捂着脖颈就倒下了。
这是叶枫杀的第二个人,第一个是司马北,因为天黑,而且速度快,没有感觉。
而且司马北赶走抚养叶枫的驿卒,霸占民女,欺压佃户,这才是取死之道,杀司马北,叶枫没有任何罪孽感。
这次才算是真正的首杀,看着鲜血直流,稍微有点反胃,其他还好。
想想是胡人这种狗一样的东西,也就释然了。
胡人,杀就杀了。
抽出两块布,其中一块用左手蘸血,用胡语写上一行字:完颜骨刺有通敌之嫌,塞到了刀疤的裤脚最隐秘的地方。
另一块用右手写着:杀我者,完颜骨刺。放在了胡人的胸口位置。
这只是个插曲,至于有没有用,叶枫没有多想,反正没有坏处,只要能给胡人制造麻烦,何乐而不为。
毕竟,胡人对于今世的叶枫,有杀父母之仇,虽然没有情感基础,但是好歹血脉相连。
以后只要有机会,就多杀几个胡人,当作报仇。
今天木兰客栈这顿饭,胡人抢座,更让他无比厌恶胡人。
路过赤虏卫所,顺便给冯达送了点打包的牛羊肉,看得其他夜不收眼馋不已。
简单聊了两句,就回到了三十里铺驿站。
看到叶枫这么快就赶了回来,张五四想着这傻子能一下拿出一两银子,说不定身上还有银子。
“叶枫,司马北早先可是要把你赶出三十里铺的,现在我当了驿丞,这件事让我很为难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