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应当做出哪种回答呢?假定我们能够支持两个项目之一。第一个项目是为偶尔染上痛苦疾病的富人提供治疗。第二个项目是通过削减运动场或海滨休假来有益于同等数量的穷人。这些项目中哪一个应当给予优先权?
与此案例相关的是,即使没有治疗,富人总的说来处境较好,这一点肯定是真的。我们的决定会对他们产生的差别较少,这一点也肯定是真的,这个决定会给他们带来的福利比较少。因此我们可以假设,这里提到的治疗对这种疾苦不会带来较多的解救。由于给两个群体的福利都会是享乐主义的,所以它们可以用人们的爱好来进行大致的估算。让我们假定每个有关的人都宁可要海滨度假或建一个新的运动场,而不会选择解救这种病痛。
假定我们相信,即使在这样一个案例中,解救病痛也应当优先。假定我们用相同的观点看待其他紧迫的需要,比如那些由于残疾而产生的需要。那么我们就有了一个无论从哪方面看都不是平等主义的观点。我们认为,在相关的意义上,给予那些处境较好的人较少的福利更为重要。
我认为,这样的观点不是荒谬的。但是,由于它如此不同,在此我将予以忽视。我要假定,按照优先论的观点,我们应当给予优先权,不是用来适应专门的需要,而是用来给那些处境较差的人增添福利。我将假定,在我的例子中,那些在某个时候处境较差的人和那些整个生活较差的人没有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