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对普通百姓出行所用的工具,又皆逐一都作了规定。洪武元年(1368年),明太祖朱元璋谕令,凡庶民百姓乘坐的车与轿,并用黑油,齐头平顶、皂幔,禁止用云头装饰,只能用皂青色或深蓝色。洪武六年(1373年)规定,庶民骑马时使用的鞍辔不得使用描金,只能用铜铁装饰。洪武二十五年(1392年)又重申,官民人等的马颔下缨并靴辔都必须用黑色,不能使用红缨、描金、嵌金、天青、朱红等色装饰。这些禁令只适用于中原地区民人,而不包括边疆的骑民。
明初规定,文武百官都不得坐轿,故有“虽上公,出必乘马”[83]之说。然而坐轿子到底是又舒适又气派的事情,于是在宣德年间,就有官员开始违背朝廷对车舆的规定,擅自坐轿。弘治七年(1494年),明孝宗重申:“文武官例应乘轿者,以四人舁之。其五城管事,内外镇守,守备及公、侯、伯、都督等,不问老少,皆不得乘轿,违例乘轿及擅用八人者,奏闻。”[84]然而过了二十多年,便有王化坐轿说帽子的趣闻了。到明世宗执政的后期,京城中往来的官员们都已弃马乘轿。王世贞在《觚不觚录》中记载:嘉靖中若有中级官员乘坐二人肩舆,就会被认为是骇异之事,可是在万历元年,这些官员即使各乘四人大轿,结伙外出玩乐,也被视为是很正常的现象。顾起元在《客座赘语·舆马》中记载道:万历二十七年,他在京城所见的官员们皆骑马,可是仅过了三年后,再到京城,发现已是“人人皆小舆,无一骑马者矣”。即使官员们告老还乡,也要“出入必乘大轿,有门下皂隶跟随,轿伞夫五名俱穿红背心,首戴红毡笠,一如现任官体统”[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