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伯手里的烟袋,扣了扣鞋底。
“还好。主人家仁慈,至少不会打瞎了我的一只眼。”
福伯美滋滋的说。
此人姓赵,名德庆,原本的姓已经忘了。
这是他现在的主家给起的名字。
从小跟福伯一样,被卖进了大户人家里面当奴。
偏巧两个人是一个地方。
一来二去,也就成了一个小团体。
彼时,福伯是个机灵的。
被那家主人看中,成了少爷的书童。
作为福伯的小跟班,赵德庆自然是要跟着的。
主人见福伯有情有义,很满意,就让赵德庆做了护卫。
最初,二人关系还很好。
直到,这家主人,得罪了权贵。
权贵直接出手,害死了他们一家人。
福伯跟赵德庆因为那天外出,逃过了一劫。
可是,二人多年积攒下来的银钱,也在府中。
什么都没有,两个人又是奴籍,以后怎么活?
为了活命,二人只能再次卖身成奴。
那个年头,想要成为奴才的,又何止是一个人。
福伯自幼跟着少爷读书,身上有一股子书香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