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面临的问题和提出的解决方案与梁启超大致相仿。
不过,关于如何处置这两种教育的比重,梁启超、陆费逵和其他人的认识有一些程度上的差异。梁氏对于文、质二统的态度是强调它们相互对待,不可偏废,希望收到“稽古”与“通今”兼得之效,态度尚显得从容和缓,陆费逵虽也力图做到持平,而实际建议是扩大切音字的使用范围,何凤华、劳乃宣等则更为强调浅显教育的迫切性。1906年,一位湖北士人田稹在为《拼音代字诀》所写的序中,先说“欧美各国文字,以音为主。入小学者肄习数月,稍谙拼音之法,即能缀通俗之文。是以人无不学,学无不精。中学以上,方学拉丁文,盖通行实用与保存国粹并行不悖也”,但接下来又说:“昔德国书籍,多用古文奇字。至俾士麦以其不便小学,改用通行文字,教育因之普及。勋业既成,推功小学。文字所关讵浅鲜哉?”[50]显然,在“通行实用”与“保存国粹”之间,他最关注的还是前者;不过他对于文字双轨制基本上仍是认可的。
值得注意的是,陆费逵与田稹心中的双轨制方案与梁启超所说已经有了一个重要区别。梁氏所谓双轨制是泛论“上才”和“下学”之分,而陆费逵与田稹则是将之与具体的学校教育等级对应起来。1910年,在通州师范学校任教的江谦提出:“初等小学前三年,非主用合声简字国语,则教育断无普及之望。”他的理由主要是,那些“中流以下之家庭”的子弟,能够“毕初等完全五年之业者,且不可多得,大都或四年或二三年而止”。如这段时期没有受到良好教育,势必影响“终身”。况“今东西各国之所谓普及教育者,非谓此三四年或五六年之小学课本,使之终身诵之,可以应用而无尽也;谓其受此数年之教育,而此后自能阅书阅报,以增进常识、通知国情”。然“今中国之普通国文,既非十年不办”,及至中学以上,科目较多,更无时间学习国文。在初等小学掌握切音字,也就等于掌握了“阅书阅报”的简易工具,即使辍学,亦无太大妨害。[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