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一价值判断也能使说话者邀请任何一位或多位听众分享他的态度——尽管邀请一词的词意太弱,须以“敦促”一词代替之。正是这种邀请或敦促因素使说话者能够潜在地影响到——尽管非常微小——社会习俗(或者如萨姆勒所说的“风俗”)的保存或更改。
(3)上述两种功能——使我们把价值判断说成是表扬的或责难的,使这种判断适用于命令、表扬、贬抑、训诫,等等——是可能的,因为价值术语具有一种情感意义,它类似于J.L.奥斯汀所说的特殊的“非惯用语力量”。这种意义或力量的功能远远超过了该术语所包含或传达的任何事实信息的功能。
(4)但价值判断能够获得事实理由的支持。有关判断的本性与结果的理由,也是赞成与反对的理由。比如,假设A先生赞成X,断言X是正当的,而B先生最初反对X,断言它是不当的。然后A可能会给B赞成X的理由——它们揭示了B原先不知道,但可能会赞成的结果。这些理由可能会改变B对X的态度,使他赞成X,并和A一样说X是正当的。这种一致是“态度上的”。